相識時,他不主動
2002年6月23日上午,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到一家大公司參加面試。由於路上堵車,我到達那家公司大樓時,離約好的9時只差5分鐘了。我慌慌張張地衝向電梯口,見電梯門正要關上,我大喊了一聲:“等一下。”電梯門開了,我衝了進去,邊說謝謝,邊整理頭髮。當我抬起頭時,我看見了一張微笑的臉龐,那是一種成熟男人特有的微笑,彷彿已經洞悉了你所有的心思。面對這個微笑,平時大方活潑的我竟紅著臉低下了頭。
走進面試廳時,在一群考官中我又看見了他,我聽到大家叫他張華。當我們四目相對時,他的臉上又出現了那種微笑。憑著紮實的英語功底,我順利通過了面試。我被分在了營銷部,而那個讓我臉紅的男人正是營銷部的經理,我的心有一絲莫名的欣喜。
上班的第一天,我穿上新買的套裙,化了一個精緻的淡妝,希望能給同事留下一個好印象。雖然是一個雨天,但我依然很興奮。當我走進辦公室跟大家打招呼時,大家竟對我毫不友善地哈哈大笑。我的心情跌到了谷底,我不知做錯了什麼,當場愣住了。這時張華走了過來,對我說,去擦擦臉吧。站到洗手間的大鏡子前,我才發現那廉價的睫毛膏被雨水沖花了,兩隻眼睛變成了熊貓眼。羞得我恨不能化做空氣忽然消失。
第二天上班時,我在抽屜裡發現了一管蘭寇的防水睫毛膏。這時我的手機響了,是張華的一條短信:只有蘭寇配得上你那雙美麗的眼睛。我偷偷低瞟了他一眼,發現他正含笑地看著我。那一刻,我整個人都被幸福包圍了。我再也不用羨慕肥皂劇中的美麗愛情了,因為有一個最美麗的愛情故事正圍繞著我展開。
每天我都開開心心地上班,為了認真地做好張華交給我的工作,我常常加班到深夜。我天天都企盼著他向我發出邀請,或者桌上出現一束嬌艷的玫瑰,或者遞給我的文件夾中出現一張電影票。
開始時,他不拒絕
可我想像中的一切都沒有發生。不過,加班時他會悄悄遞給我一塊巧克力;下雨時會遞給我一把多餘的雨傘。我向他匯報工作時,他會忽然說:“等一下。”然後為我輕輕撫去落在臉上的眼睫毛。但除此之外,他從未對我表示過什麼。有同事在場時,他總是一副一視同仁的樣子,甚至會苛求我。
三個月後,我再也忍不住了。下班的路上,我攔住他的車,二話不說坐了進去。我瞪大眼睛看著他時,他臉上又出現了那副招牌式的微笑,平靜地問我:“想搭順風車?雖然油漲價了,但送美女我還是願意的。”我氣得大叫:“張華,你是什麼意思?你到底喜不喜歡我?”他用力摟了摟我的肩膀,然後說:“傻丫頭,走,我請你吃披薩。”
那是我這輩子最開心的一天。我們在“必勝客”吃完披薩後,還去了紅色戀人。那是我第一次“泡吧”,第一次喝了干紅。那晚,在我家的樓下,他吻了我,我惟一的感覺就是天旋地轉。我以前也談過戀愛,但從未感受過如此有激情的吻。從那一刻起,我愛上了他。
接下來的日子,他以戀情公開不宜開展工作為由,讓我保守這個秘密,我接受了。在公司的茶水間裡,四周無人時他會偷吻我一下;接過我遞的文件時,他會輕捏一下我的手。這些小動作都會讓幸福感從我心底湧起,讓我快樂一天。
夜晚是我們的歡樂時光。我們開著車去東湖兜風,去泡吧,看電影,或者去他家,品嚐他親手為我做的飯菜,在音樂與紅酒中度過一個浪漫的夜晚。每次看他在廚房裡忙碌的身影,我就想,老天對我實在是太眷顧了,賜給我一個夢想中的王子。
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半年。其間,我陸續從同事口中聽到各種關於他的緋聞,但我總是一笑置之。我相信他一定像我愛他那樣愛我,因為他對一般的都很真誠,又怎會忍心傷害如此愛他的我呢!每天,我都夢見自己披著婚紗,走向紅地毯那頭的他。
結束時,他不負責
2003年4月1日,我和張華一起吃飯時,他忽然說:“佳宜,我們分手吧。”我呆了一下,然後笑著說:“你這個壞傢伙,又想騙我。”張華笑著說:“如果是真的,你會怎樣?”我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:“那我就去死。”張華的表情忽然變得很嚴肅。那天他一直都沒怎麼說話。
那以後,我給張華打電話,他總說:“我正在辦事,晚一點給你打電話。”我常常在電話旁等到睡著,也等不到他的電話。上班時遇到他,他也沒有以前的親密小動作了,笑容也僵硬了。那時,我再聽說他的緋聞時,感覺就不一樣了。我不停地打電話約他出來,直到他不耐煩地關機為止。
2003年“五一”長假後的第一天,我走進他的辦公室,問他:“你是不是不再喜歡我了?如果要分手請告訴我,不要這樣不清不楚。”張華以一個月來少有的溫柔對我說:“我怎會不喜歡你呢,我只是太忙了,別瞎想。”可工作輕閒後他也不再約我。
有一個週末,我約他看電影,他說晚上有事。第二天上班時,我聽說他和辦公室的幾個男同事一起泡吧去了。我氣得立刻衝進他的辦公室:“你寧願陪同事也不願陪我,我們分手吧!”他淡淡地說:“好吧,你要是想好了,我也沒意見。”那一刻我幾乎要瘋了。
我在家躺了一個星期,每天就穿著睡衣,什麼也不想做,只幻想著他會來找我。電話響了,門鈴響了,我都會赤腳衝過去接或開,可等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。
最後,我來到他家的樓下等著他。我想對他說我後悔了,我不願分手。可那輛熟悉的“別克”駛近時,我發現車上有一個陌生的女人。我目送著他將車開進車庫,然後又摟著那個女人的腰走進大樓。我沒有過去攔住他們,雖然我很想這樣做。
第二天,我精心打扮一番去上班。一整天,我都若無其事地工作,在他面前保持一副很正常的上下級關係。到下班時,我撥通了他的手機,對他說:“有時間陪我吃一頓分手的晚餐嗎?”他猶豫了一下說:“好吧。”
還是在我們第一次約會的那家“必勝客”,我問他:“能告訴我為什麼嗎?你什麼時候認識那個女孩的。”我以為他會慌亂,羞愧,可他鎮定地說:“我們已經分手了,我再談戀愛很正常。我希望你能祝福我,兩人開心就在一起,不開心就分開,何必執著呢。”
雖然早有心理準備,可我的眼淚還是忍不住流了下來。他遞過一張紙巾,繼續說:“我不想傷你,可你對我越癡迷,我越害怕。我不願被束縛,和你在一起時,你的幸福,你的未來,甚至你的笑容都背負在我身上,壓得我不能自由地呼吸。你是個好女孩,你一定會找到適合你的男人的,你明白嗎?”
即使這樣,我依然很愛他。我覺得一切都是我的錯,是我比不上那個女孩才導致我們分手。可沒過多久,他又換了女。
今年8月,我從他的一個好友那裡得知,他們分手的原因也是那個女孩對他太癡迷了,他跟每個女孩分手的理由都一樣。從25歲起,他就沒主動追求過女孩,每一次都是女孩主動追求他。他在好友圈中有一句愛情格言:不主動,不拒絕,不負責。這句“格言”的精髓在於不主動,不主動就能不負責。
聽到這些,我徹底崩潰了。我寧願是我不好,也不願承認愛錯了人,我的愛情觀全瓦解了。現在的我,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看當天的星座運程,然後看女人網站最新的戀愛技巧,男女心理,因為我對自己已經完全失去了信心。 http://books.sina.com.tw/artbook/people/2008-10-28/012216695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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